据悉,本次立项重点领域涉及:食品安全基础标准、产品标准以及配套的检验方法标准;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食品中致病菌限量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标准;食品添加剂产品标准;食品相关产品标准;已有国际标准,尚无国家标准的,也在立项范围内。按照有关要求,立项建议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有利于解决食品安全突出问题,满足食品安全工作需要;应当与卫生部、农业部印发的《2010年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清理工作方案》相衔接,与正在开展的食品污染物和致病性微生物限量标准等基础标准清理整合工作不重复;有利于解决现有食品安全标准的矛盾、重复和缺失问题;已有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相关评估基础。
本次立项建议截至2010年12月30日结束,提出立项建议时,应当报送电子文件和纸质文件。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参照要求提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立项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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