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包保质期有6个月,这才一个月就发霉了。”
昨天,在义乌工作的黄先生致电浙中新报新闻热线反映,他在一家超市买来的面包,打开包装后发现面包的一部分竟是绿色的。
顾客:超市买到发霉面包 厂家:没事别找事
昨天下午3时许,黄先生来到长春小区某超市买了两个面包。出了超市后,黄先生打开其中一个,刚撕开包装袋,发霉的面包屑就从包装袋里散落,面包的一部分已呈现绿色。
黄先生说,他在购物时查看过生产日期。当看到面包的生产日期为2011年5月19日,保质期为6个月时,他就放心地买了。“这种发霉的面包还在卖,商家太不厚道了。”黄先生拿来面包,记者看到,面包的一角长了绿毛,甚至还有些发黑。
黄先生要求超市赔偿,可超市工作人员不承认这个发霉的面包是他们售出的,并让黄先生出示小票。“我当时买面包时没要小票。”黄先生很无奈。
随后,黄先生按照包装袋上的提示,联系了生产厂家。厂家提供经销商的电话号码,让黄先生跟经销商联系,并暗示他“不要没事找事”。
“面包是厂家生产的,理应承担责任,为什么让我联系经销商?”黄先生很纳闷。
律师:经销商和厂家都有责任
浙江纵伸律师事务所律师金京华表示,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经销商或生产厂家应承担责任。对于食品变质的赔偿,消费者可以提出医药费、误工费和交通费等实际损失的赔偿。对于赔偿金额,经销商或厂家可以根据自己的经营情况与消费者协商决定。
义乌市消保委工作人员表示,因为黄先生没有索要购物小票,消保委很难进行处理。“像面包这种食品,保质期都很短,而且黄先生购买的面包已拆开,很难说清发霉变质是在拆开包装前出现的,还是拆开包装后出现的。”工作人员建议黄先生和商家协商解决。
义乌市消保委提醒广大消费者,到超市购买已包装好的盒装、袋装等包装食品时,应注意仔细查看生产日期,并观察包装袋里的食品状况,防止购买到腐烂、变质的商品。此外,一定要索要购物小票,以备不时之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