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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色小点便是面包里发现的小石子
7月9日上午,深圳市宝安区市民周先生致电本报称,他于5月27日在人人乐超市桃源居店购买了一个花色小面包,没想到面包中有一颗小石子。经过与人人乐超市交涉,对方只作出一赔十的处理。
“我原以为是绿豆、玉米等颗粒,没想到用力咬下去才发现是小石子。”周先生说,他再次来到人人乐超市,经过多番交涉,超市作出“一赔十”的处理,答应赔偿15元钱。
“这并不是钱的问题,关键在于食品安全,这么大型的超市,对食品卫生的监管这么差,实在让人不放心。”周先生说,他很不满意超市对待消费者的态度,认为这不是15元钱就可以解决的问题,而是食品卫生问题,“作为一名消费者,我只有三点要求,首先赔偿我伪劣食品费100元,然后赔偿误工费、来回车费、用餐费以及精神损失费共350元。最后需要向消费者承诺加强食品监管,保证食品安全。”
对于面包里有小石子问题,人人乐超市的工作人员孔先生说:“这是工作人员的工作失误,或是不及时更换食品等原因造成的。按有关法规,我们作出了一赔十的处理,赔偿消费者15元。”孔先生说,赔偿15元合理合法,消费者提出的350元车费等赔偿,超市不能承担。
就此问题,记者咨询了广东淳锋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常洁。常洁说:“消费者从面包中吃出小石子,人人乐超市理当赔偿。如果人人乐超市有一赔十的承诺,应当赔偿15元钱。对于消费者所提出的劣质食品费、误工费、来回车费都是应该赔偿的,赔偿的额度应该由消费者提供来回车票、误工引起的损失等凭证决定。但是索赔的精神损失费,在消费者没有因食品而造成伤害或残疾的情况下,超市不用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