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蛋糕表面有明显霉斑
晨报讯 “我在中环百联的面包新语买了一袋蜂蜜甜心蛋糕,还在坐月子的妻子吃后感到不适,这才发现蛋糕上有霉斑。”昨天,读者严先生致电晨报热线称,事后向店家反映对方却表示发霉与己无关。
严先生告诉记者,上周五晚,他在面包新语中环百联店花30元买了一袋5只装的“蜂蜜甜心蛋糕”,回家后放在冰箱里。次日上午,还在坐月子的妻子吃完三个蛋糕后,觉得腹部疼痛,并开始腹泻。严先生随即查看剩下的两块蛋糕,发现上面有霉斑。
昨天,严先生向记者出示了这两块蛋糕,透过塑料包装袋,能够清晰地看到蛋糕表面有黄豆大小的深灰色霉斑。标签注明,蛋糕的生产日期为8月25日,上市日期为8月26日,每年4月至11月期间,保质期为3天,储藏方法为“置于干燥、阴凉处,开封后直接食用”。
严先生认为,蛋糕是在保质期内出现霉变,店家要负全部责任。“周日,我到店里理论,他们说是太阳晒出来的,这怎么可能?我一回家就把蛋糕放进冰箱,不可能是因为温度过高导致蛋糕霉变。”
记者随后联系面包新语中环百联店所在的区域经理高伟,他表示,严先生购买的蛋糕按照生产日期来计算,到投诉那天即28日,恰巧已超过保质期。事后,店方主动提出对蛋糕进行全额退款,并以等值的其他产品作为补偿,但严先生提出的要求太高,让他们无法接受。
面包新语品牌部副经理林小姐告诉记者,对于有顾客在门店购买常温蛋糕食用后,由产品质量问题引发的投诉处理不当一事,相关部门与当事人取得联系,双方就赔付事宜进行协商并达成共识。对顾客提出门店店员态度不佳一事,公司已经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会进一步加强员工的服务意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