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媒体报道称,据北京市地税局的工作人员介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各公司中秋节所发放的月饼,在缴税范围内,需将月饼的市场价值加入到员工的工资内,然后按照工资标准的个税进行扣除。除月饼外,单位所发的大部分福利都需缴税,如果有公司违规没有缴税,会受到相应的处罚。”(税收太会见缝插针 拿什么来和它抗衡?2011年08月31日 来源:现代快报 作者:笪颖)
这种月饼征税被人们热议,可知许多人都对此十分反感。但是,冷静思考,难道月饼就不应该征税吗?按照税法规定,这月饼征税应该是在情理之中的事情,为什么这种依法办事的行为就被人们热议甚至一些人表现出了十分的不满来呢?静下来细细地反思,你就会发现,人们反对的不是表面上的月饼征税,人们反感的是不切实际的乱征税。
以发月饼征税而言,中秋节单位发点月饼本是十分人性化的一种管理模式,值得称赞,这要比那种根本不管不顾员工死活的管理者领导人要值得赞扬。然而,这种征税不应该与你是否是关心职工多发工薪就可以免费的,哪一个国度也没有这样的规定啊!税收一旦设立,就必须执行,否则就有失公平,但是,为什么人们反映如此强烈呢?
究其原因还在于收入差别过大,出现了一定的不公平现象造成的。我们的税收政策不是十分科学到位,还有待于进一步改进完善。首先,我们收入采取最低免税标准办法,这种方式有其优越性,但是,也存在人为操作等运行成本过大等弊端,许多时候,相比之下多收入少缴税的现象也存在,导致出现了严重的不公平现象。如果我们的社会基本福利制度能够到位,那么,你所有的收入都应该交税,这样,类似的问题也许就不成其为问题了,也就不存在过几年要提高一下免税标准条件了。况且,我们许多地方借着这种给单位职工发放福利的借口,大肆搞腐败行为,“跑部钱进”公开化,都与这种税收管理不到位有直接的关系。
公民的任何收入都应该依法纳税,这一点老百姓不会有什么怨言,千百年来“种地交粮、经商纳税”的意识已经在人们心目当中根深蒂固了,已经成为了王法,哪怕你收入1元,你也应该依法纳税,关键是你月收入十万的和月收入1千的不应该站在同一个起跑线上,对于偷税漏税者,应该有更加严厉的惩罚措施,同时,也应该考虑到许多人收入生活水平,将税率定到一个合理的范围之内,不要让人们觉得赋税沉重得难以承受。当然,对于基本社会保障制度,也应该进一步完善到位。别老是出现这难那难的,让很多依法纳税的人觉得过不下去。
收入有多少就应该交多少税,这一点人们不会有意见的。但是,人们对于税收不合理、不科学、不规范等现象,却可能将怨气加在合理收税的项目上。值得深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