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华侨饭店等7家酒店血燕亚硝酸盐全部超标

   2011-09-15 4650
核心提示:人民网温州9月15日电(记者林鸿)昨日,温州市工商局、市消保委公布今年7月份对市区7家餐饮企业销售的燕窝(主要针对标称的“血燕”)的抽样比较试验结果,这7家
人民网温州9月15日电(记者 林鸿)昨日,温州市工商局、市消保委公布今年7月份对市区7家餐饮企业销售的燕窝(主要针对标称的“血燕”)的抽样比较试验结果,这7家餐饮企业的“血燕”亚硝酸盐均超标。

  今年7月,温州市工商局12315平台、市消保委陆续接到消费者投诉,称市区部分餐饮酒店内出售的“血燕”,存在人为添加亚硝酸盐或假冒的情况。温州市消保委、市工商局等单位组成的抽样监测小组,通过买样抽检、随机抽样的方式,对市区7家餐饮企业进行样品监测。

  这7家分别是温州华侨饭店、温州市顶上鱼翅酒店有限公司、温州市鹿城区洪殿海上天大酒店、温州御品餐饮有限公司、香格里拉大酒店(温州)有限公司、温州市鹿城区莲池壹品皇廷中西餐厅和温州锦绣酒店投资有限公司喜来登酒店。

  本次检测项目中,主要涉及亚硝酸盐、铅、镉等11项。检测结果显示,在亚硝酸盐一项上,7家企业抽检的“血燕”样品均不合格。

  据了解,亚硝酸盐是一类无机化合物的总称,具有毒性,长期食用含有过量亚硝酸盐的食品会增加患癌风险。国家相关强制性标准里严格限制添加亚硝酸盐,仅允许生产腌熏肉等制品有微量残留,而“血燕”根据规定应为“不得检出”。但本次监测,“血燕”样品都存在亚硝酸盐,大部分含量在3400mg/kg到4200mg/kg之间,而且即使经过浸泡,也很难完全消除。

  市消保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含有亚硝酸盐的不合格燕窝将直接侵犯消费者的安全权,各餐饮企业一旦发现已经变质、超过保质期和经相关执法部门抽检判定为不合格的燕窝等滋补食品,应在第一时间予以登记,停止食用,并就地销毁,不得退回供货商,也不得回收再包装后重新供消费者食用。
 
本文转载自网络,旨在传递更多的信息,所转载的文章仅为网友个人意见,不代表本网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文不构成任何建议,据此操作产生的相关后果由读者自行承担。
收藏 0打赏 0评论 0
更多>相关评论
暂时没有评论,来说点什么吧
更多>同类资讯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About Us  |  联系方式  |  用户协议  |  烘焙采购指南  |  版权声明与隐私说明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网站留言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违规举报
赣ICP备2022003352号-1赣公网安备361102020006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