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6日,四川省工商局接到相关举报称:近来成都市场上出现的“天伦不一凡”牌系列月饼突出使用“天伦”二字,涉嫌侵犯了相关权利人的合法商标权。
经了解,“天伦不一凡”商标由中国天伦集团食品有限公司2007年底申请注册,但其在尚未取得商标所有权的情况下,就授权成都麦吉利食品有限公司(后简称“麦吉利公司”)生产销售“天伦不一凡”牌系列月饼。
8月7日,四川省工商局公平交易处正式对麦吉利公司进行调查。从初查情况来看,天伦食品(成都)有限公司是“天伦”商标的合法权利人;麦吉利公司在其产品上标注境外注册企业名称,突出、放大使用企业名称中“天伦”等字号,引人误认为是权利人的知名商品,这不仅侵犯了企业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已涉嫌构成虚假宣传或商标侵权的“傍名牌”不正当竞争行为。
8月12日,四川省工商局就此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市州工商局在中秋节前进一步深化打击“傍名牌”专项执法行动,及时对辖区内生产销售仿冒“天伦”等品牌月饼的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清查、严肃处理,以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确保消费者的消费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