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说宗庆后之前,不得不先提一部法律。从8月1日起,一部有着重大意义的法律开始实施了,这部法律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在世界经济一体化越来越紧密的今天,德国、美国、加拿大等诸多发达国家很早就对外资并购进行审查和反垄断立法。其目的就是为了保护本国企业,防止外资通过并购控制国内行业,并形成垄断地位,继而威胁国家经济安全。但是,由于我国没有《反垄断法》,这给了一些野心勃勃的外资企业以可趁之机,使得外资对于中国民族企业的并购肆无忌惮,且使得中国的民族企业在遭遇低价强行并购的过程中显得束手无策。最典型的案例,无疑就是“达娃之争”。
据媒体上公开的数据显示:法国达能公司在中国饮料行业10强企业中,除了已收购娃哈哈的39家企业和乐百氏98%的股权之外,还收购了深圳益力矿泉水公司54.2%的股权、上海梅林正广和饮用水公司50%的股权,以及汇源果汁22.18%的股权。同时,达能还收购了奶业企业蒙牛50%的股权,以及光明乳业20.01%的股权。
一说这些品牌的名字,似乎很多对此并不陌生,特别是在“达娃之争”中,法国达能公司强行以40亿元人民币的低价并购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总资产达56亿元、2006年利润达10.4亿元的其他非合资公司51%的股权。这意味着什么?
达能集团的负责人从来不掩饰他们在中国的侵略野心,人民网在其“达娃之争”专题中,大标题形容达能用的就是“侵略”二字。
事实上,达能在中国的二十年间,并购、侵吞中国财产,套中国企业现金,欲垄断中国饮料市场,搞黄了很多中国知名企业。鸿水曾经在评论中提到过达能中国区主席秦鹏说过的一句话,这是一句真实描述达能发展史,且最值得反思的一句话:“达能的发展历史,是通过并购,通过合作伙伴发展起来的。”达能就是仗着中国没有《反垄断法》,中国的很多法律法规并并没有和国际接轨,让他们钻了中国法律的空子。但是,鸿水相信,8月1日开始实施的《反垄断法》势必对中国民族企业的保护起到决定性的作用。《反垄断法》反的是垄断,而不是做强做大。其实,达能已经在中国构成了垄断地位,按照国际惯例,是时候应该对达能实施反垄断调查了,甚至采取法律手段强行解除其垄断地位了。
另外,8月4日,媒体上报道了一条消息,说: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驳回了达能方面要求撤销杭州仲裁委员会于2007年12月就“娃哈哈”商标转让协议所作出的裁决的申请。也就意味着,“娃哈哈”商标最终还是归娃哈哈集团所有。在“达娃之争”中,娃哈哈再一次胜诉。
但在“达娃之争”的艰难岁月里,在娃哈哈逐步赢得一个又一个阶段性胜利时,我们不能不提娃哈哈的创始人和掌门人宗庆后了。从达能针对宗庆后展开的一系列的人身攻击后,宗庆后让国人读懂了一句话:他是一个敢于为民族品牌负责的人。
在“达娃之争”中,宗庆后从来不讳言自己的过错。他面对媒体曾公开讲:“由于本人的无知与失职,给娃哈哈的品牌发展带来了麻烦与障碍,现在再不亡羊补牢进行补救,将会有罪于企业和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