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一名市民3年前购买了2块月饼,置于家中一直未打开包装食用,昨日发现,保存了3年的月饼一直不曾霉变,因此质疑是防腐剂问题。厂家表示使用的防腐剂未超标,对月饼不变质无法解释。(据7月5日《重庆晚报》报道)
尽管厂家表示使用的防腐剂未超标,但是并不意味着添加的指标就一定合理,也并不意味着添加一定是必需的。毕竟,所制定的食品添加剂的添加标准,仅仅只是粗线条地到了相关的类别,对于细类品种的执行实质上起到的只是参考作用。
况且,像月饼一类的时令食品,存在的周期也就那么几天,防腐剂的添加本就没有什么意义。而防腐剂在标准内添加,虽然没有直接证据显示会对人体造成危害,但是它们终究还是化学制剂,累积致害的可能性还是很大的。
用一个尺度来调节食品防腐剂的添加,对于某些食品来说实质上就是滥用,比如这两块“不腐”月饼,厂家按照“保存一年”的标准添加的。食品防腐剂的添加,应该严格遵循食品的流通周期与防腐要求,对于不同类别的食品理应严格按照“尽量不添加”、“尽量少添加”的原则,逐一细化添加标准,从严控制添加行为,尽量规避标准范围过宽,导致 “牛栏关猫” 的局面。
古人云: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不腐的月饼,福兮?祸兮?相关部门当有所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