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包头日报消息 一商家出售变质食品,被工商部门责令给予消费者十倍赔偿金。
日前,马女士在青山区富强路某蛋糕店为孩子买了一块甜点,价格20.5元,当日回家食用时,发现甜点上的奶油严重变质,马女士随即拨通了科学路工商所的投诉电话。工商人员赶到蛋糕店调查取证。经查,甜点变质是由于冷柜制冷系统异常所致,调解过程中,商家同意按照《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向马女士道歉并支付了205元赔偿金。
工商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时值夏季,食品保质期变短,购买时要查看食品包装上标注的保质期,食用前更应细看食品色泽。此外,商家应经常检查制冷设备是否完好,以免发生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