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先生向记者介绍称,他于10月29日在华堂商场买了一个金五叶的早餐面包,买时还特别注意到面包是当天生产的。但昨天早上,他拆包吃了一个后,感觉味道异常,才发现包装里其他三个面包都有不同程度的霉变。“一想到我可能吃了一个发霉的面包,就觉得恶心。”记者注意到,包装袋里还剩三个面包,在面包表面,都有不同程度的青色霉点,面积最大的有一角钱硬币大小。
他告诉记者,买的是常温面包,保质期为八天,“现在是保质期内的第五天,能发霉到这个程度,我怀疑面包是很久之前的。”记者来到华堂商场超市,发现货架上已经没有同款面包。
超市食品部经理告诉记者,超市除答应退换变质面包外,再另送两个作为补偿,但杨先生不满意,“他一张口要超市赔他500元,就算是赔偿,一个面包才四块五,赔他100多倍,怎么可能?”
对此,杨先生的解释是:“这样的话,超市付出的成本也太低了,我就是想让他们记住教训,不能让这事再发生在别人的身上。”他一直对记者强调,自己的目的不是为了要赔偿款,而是为了“惩罚”超市。
因杨先生找到超市时,面包已拆封并只剩三个,超市怀疑是他自己食用一个后,因存放不当导致其他三个变质。“没有拆封还在保质期内,就发霉到这个程度,我们极少遇到,而且很难界定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 对于超市的怀疑,杨先生感到十分气愤。“我不至于为了几块钱的面包这样做,这是在侮辱我。”他表示,可以通过检验手段,得知霉变程度推断生产日期,以证明自己的“清白”。
杨先生向朝阳区工商和消协举报了此事。经朝阳工商局的工作人员和消费者协会会长的调解,超市最终给杨先生45元作为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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