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贝网讯 11月18日消息,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抽检结果称,山西晋新双鹤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一款柴胡注射液不合格。
据亲贝网了解,南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发布2011年第4期浙江省药品质量公告,结果显示,由山西晋新双鹤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一款规格为2ml,批号为201101105的柴胡注射液不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不合格项目为可见异物,检验标准是卫生部药品标准中药成方制剂第十七册。此产品被抽样单位是长兴县吴山乡卫生院,检验机构为湖州市所。
据悉,二季度检出不合格的化学药、抗生素和中成药为218批。不合格项目主要为可见异物、性状、装量差异、重量差异、含量测定、微生物检查、水分、干燥失重、检出土大黄苷、(检查)黄连、检出樟脑、崩解时限、鉴别、粒度、pH值、溶出度、释放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