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光谷的读者倪女士日前向记者求助,前不久她在雄楚大街和民族大道交叉口一家大型超市买了一包小面包,买后没吃几次就发现,离保质期还有3个多月,其中就有两个小面包发霉。由于购物小票早已丢掉,找超市退货索赔遭拒。
记者看到,这袋面包包装上标有“飞龙食品果酱夹心面包(木糖醇,山楂味)”,重500克,内装10个小面包;生产日期为2011年9月17日,保质期6个月。倪女士所反映的两个发霉小面包,其中一小袋已撕开包装,绿色发霉物清晰可见;另一小袋虽未开封,但绿色发霉状依然可见。包装上显示,其生产商为河南省济源市飞龙食品有限公司,销售商为祥云飞龙(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经向武汉工商部门咨询,记者了解到,根据《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当购物小票丢失、无法向商家索赔,或是因故找不到商家时,可直接向生产厂家进行索赔。而且,只要是在保质期内的问题食品,均可索要十倍赔偿。
随后,根据该面包包装上的电话,记者联系上了北京的销售商。其工作人员称,让记者留下电话,然后由武汉的经销商按照相关索赔规定予以解决。对于面包发霉的原因,对方称,可能是由于面包在运输途中受挤压等因素影响,使包装慢慢漏气,导致发霉。
经记者与武汉的经销商负责人黄先生协调,昨日,倪女士拿到了这袋市场价为21元的面包退货款,以及十倍赔偿,共计23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