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价局下发紧急通知 生鲜奶实行保护价

   2008-10-26 271
核心提示:为切实保护广大奶农的合法利益,市物价局昨日下发紧急通知,决定即日起对西安市生鲜奶实行保护价,乳品加工企业生鲜奶收购价不得低于每公斤2.8元,奶牛小区收购

为切实保护广大奶农的合法利益,市物价局昨日下发紧急通知,决定即日起对西安市生鲜奶实行保护价,乳品加工企业生鲜奶收购价不得低于每公斤2.8元,奶牛小区收购散户的生鲜奶价格不得低于2.5元。

根据省政府《关于稳定奶业生产保护奶农利益的通知》精神,经市政府同意,市物价局决定对我市生鲜奶实行保护价。乳品加工企业已经和奶牛小区签订收购合同的,必须严格按照合同协议确定的收购量收购生鲜奶,每公斤合同收购价格高于2.80元的,按照合同价格执行;合同价格低于2.8元的,必须按照2.8元进行收购。奶牛小区收购散户生鲜奶的价格不得低于2.5元。超量收购生鲜奶收购保护价每公斤原则上不得低于2元。

市物价局要求各区县物价部门要进一步加大监督力度,督促乳品加工企业认真履行收购合同,不得无故拒收,更不得随意压级压价,切实保护广大奶农的合法利益。在生鲜奶收购过程中如果出现压级压价等现象,奶农可拨打12358价格举报电话进行投诉。(记者 李博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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