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8年以来,国家第五次提高小麦最低收购价。记者9月29日从省农业厅获悉,日前国家下发 《关于提高2012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格的通知》,经国务院批准,决定从明年新粮上市起适当提高主产区2012年生产的小麦最低收购价格,每50公斤白小麦(三等,下同)、红小麦、混合麦最低收购价均提高到102元,比2011年分别提高7元、9元和9元。
我国从2006年开始实施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截至目前,白麦最低收购价已累计提高0.6元/公斤,红麦和混合麦已累计提高0.66元/公斤,均价每斤已突破1元,达1.02元/斤。
此次提高最低收购价将红白小麦的价格统一拉平,有利于品种的优化布局。省农业厅有关负责人透露,我省将积极发挥政策引导作用,科学调整小麦种植结构,着力巩固提高成都平原、川中丘陵地区优质小麦种植面积,适当调减川东南地区、攀西地区低产低效小麦种植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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