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元过期产品被罚2000元 这样的罚单不稀奇

   2009-11-30 4070
核心提示:本网讯 诸暨市工商局枫桥工商所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加强食品质量监管力度。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食品安全监管活动。在活动中对一些食品经营户企图鱼目混珠,

本网讯 诸暨市工商局枫桥工商所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加强食品质量监管力度。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食品安全监管活动。在活动中对一些食品经营户企图鱼目混珠,销售不合格食品的行为决不手软,严惩不贷!

柜台摆25过期食品被罚2000元

近日,枫桥工商所执法人员在枫桥镇永宁村的小食杂店日常检查中发现,这家店环境卫生差,食品摆放杂乱无章。执法人员通过进一步检查发现,店内锅巴、迷你饼干、夹心饼等8个品种共计313件食品已经超过保质期。执法人员当场扣押了这批过期食品,并立即进行立案查处。虽然这批食品的销售额只有70多元,但执法人员根据《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店主处以2000元罚款。像这样的罚单一个月以来连开了4张,净化了食品市场。

成果硕硕 绝不手软

在短短一个月时间里,枫桥工商所执法人员在辖区查处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件4起,共计26个品种400余件过期食品。这些食品主要包括方便面、可乐以及其他小食品,单价金额最高的才5元,总金额最少的一家店只有25元,但根据相关规定,这些店主都要被罚款2000元。

方便面未注明生产日期同样被罚据枫桥工商所执法人员介绍,曾经在办案的过程中有一家小店里的方便面没有注明生产日期,同样被处以2000元的罚款。

呼吁广大经营者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

工商执法人员提醒广大经营户,《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很严格,经营户在进货时也需要看清楚食品有没有生产日期等相关信息。柜台上过期的产品一定要及时下架处理,给消费者一个健康的食品销售氛围。时时刻刻不忘消费者是上帝的宗旨。对于违反《食品安全法》,工商部门是觉得绝对严惩不贷的。希望广大食品经营者不要以身试法!对消费者负责也是对自身利益负责!

[责任编辑:lh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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