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祖歇业消费券没处用 消费者质疑过错承担问题

   2010-02-04 3070
核心提示:日前,杭州市一位韩姓居民因为元祖不予履行蛋糕提货卷进行投诉,消保委相关负责人称,只要券上没有明确写明是什么产品,消费者就有权选择店内所有商品。 韩女士

日前,杭州市一位韩姓居民因为元祖不予履行蛋糕提货卷进行投诉,消保委相关负责人称,只要券上没有明确写明是什么产品,消费者就有权选择店内所有商品。

韩女士手头的蛋糕券还有160元钱,是去年单位发的福利。可是才消费了40元,市区的元祖蛋糕店就歇业了。因为蛋糕券的有效期是在去年6月底之前,所以一直很着急地想去用掉,但苦于店都关门了,没地方消费。

前阵子,韩女士发现市区又有“元祖”店开起来了,所以拿了券去用。店方表示只能选择指定产品,但是韩女士认为自己的提货卷之所以过期是因为蛋糕店歇业,不是她的责任。而且选择什么产品应该是消费者的权利,凭什么店方的过错要让消费者来承担。

就韩女士反映的情况联系了元祖蛋糕金时代店。有关人员表示,过期券只能选择指定产品是公司规定,这种情况经常碰到。之后,又联系了该店俞店长。俞店长说,他们店是关了一阵子,之前是加盟店,7月份开始是直营店,性质不一样。对因此给消费者造成“过期券”的情况,他们已延长了一段时间的使用期。由于之前加盟店记录资料不全,他们不可能通知到每个消费者,但在每个门店前都贴了告示,让其在规定时间内使用。像韩女士这样的情况,她表示也没有办法,但会向总部反映。

第二天下午,元祖蛋糕杭州总部有关人员打来电话。表示答应可以让韩女士去店内随意选择等价值商品。不过该人员又说:“食品本身属于保质期商品,同时很多也是季节性商品。因为消费者不按规定提取,每年都要报废很多蛋糕,对于企业经营者而言,压力真的很大。”

对此,昨天市消保委的有关负责人也表示,蛋糕券相当于是消费者和蛋糕店之间的合同,经济关系没有完结,应该可以继续履行合同关系。只要券上没有明确写明是什么产品,消费者就有权选择店内所有商品。不过作为消费者,最好也能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履行合同,以免发生纠纷说不清楚。

[责任编辑:hx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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