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日,一位姓高的女士在康乐新村北门的新一代面包店办了200元的面包券,高女士拿去买面包,面包店告诉她不能找零,高女士认为这种做法不合理,于是找到了有关部门。
据高女士介绍,因为是该面包店的老顾客,见店堂内贴着促销活动的告示,几天前,她丈夫在康乐新村北门口的新一代面包店办了200元的面包券。她拿着一张10元钱的券去买了9.5元的面包,以为服务员会回找五毛钱。“居然告诉我不找零!”高女士认为,消费者是花钱买到的代金消费券,商家不能凭一句话就把消费者剩余的钱强制“没收”。
昨天下午,记者来到了高女士所说的面包店。当记者询问相关事宜时,店堂内一女营业员回答:“超支部分还要用现金支付,但不好找零。”
据消协有关人士分析,如果商家以促销为目的,推出优惠券、折扣券等,这是属于允许范围内的。至于优惠券不找零,是商家自身的经营行为,关于优惠券使用的相关限制应在消费者购买代金券时如实告知。[责任编辑ZSJ]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