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开面包房办不来卫生证 相关部门都说"无法办理"

   2010-04-23 4440
核心提示:最近,郑州市的老孙有点儿郁闷。他在大学路上精心装修的面包房竣工了。去办营业执照时,被告知要先提供食品卫生许可证,否则不予办理。 于是麻烦来了。几天里,

最近,郑州市的老孙有点儿郁闷。他在大学路上精心装修的面包房竣工了。去办营业执照时,被告知要先提供食品卫生许可证,否则不予办理。

于是麻烦来了。几天里,卫生、质监乃至食品药品监督局,他转了个遍。对方都说,目前,没法为他办理卫生许可证。没有卫生许可证就办不了营业执照,没有营业执照就没法开业。老孙的头大了。

“头大的,不止我一个呢!”老孙说。去年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其中规定: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食品流通许可、餐饮服务许可。

新的法规下,这三项许可证的审核发放权力分别被授予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工商部门、食品药品监督部门,而原来卫生部门的“食品卫生许可”被取消。

于是,“前店后厂”的特殊模式,让蛋糕房、卤肉店等小食品作坊,成了“没人疼的孩子”。

“蛋糕房的卫生许可证以前是由我们审批发放。但食品安全法实施后,卫生部门的食品卫生许可权被取消了。去年,市政府先后下发了79号和124号文,界定我们现在的监管对象是餐饮业。即便如此,也还在代食品药品监督部门行使职责。待部门改革三定方案确定后,我们的餐饮业卫生监管职责也将移交。”

昨日上午,二七区卫生监督所的程先生说。他个人认为,蛋糕房的卫生许可证,现在应该由质监部门办理。

而质监局的工作人员表示,质监部门只对“产销分离”的生产性企业办理生产许可证,蛋糕房属“自产自销”,不在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的范围内。

“‘食品流通许可证’只限于流通领域从事食品制成品销售的商铺。根据相关规定,面包房不在此列。”二七区工商局的张科长如是说。

“政府文件落实有难度”

昨日,记者搜索到了郑政文[2009]124号文件,题目是: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施行和机构改革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文件规定:“为确保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在机构改革‘三定方案’未下达落实、职能未调整到位前,原承担食品生产、流通、餐饮等环节监管的有关部门,要继续履行职责,继续做好行政许可、行政监督、执法检查、抽验检验和应急管理工作。”

从中可以解读出,目前,食品卫生许可证的办理、发放,仍由卫生部门继续执行。“这个文件落实有难度,目前,大家都能找到不再管理的依据。”一位政府工作人员表示。

政协委员对此事很关注

“这是相关部门的不负责任!”市政协委员牛雷莉如此评价。她说,她将立刻对此事进行调研,提交“紧急社情民意”,提醒政府解决此事。

“群众办事无门,直接损害政府在他们心中的形象。行风建设不是在年底突击进行的,工作应该做在平时。”牛雷莉的另一个身份是,郑州市2009年度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综合考核组副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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