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高县工商局泗溪分局在每月一次的食品行业市场巡查中,发现泗溪两家超市在出售标称原产地为越南的槟榔椰子糖,并依法收缴,进行立案查处。
据了解,该椰子糖其外包装上无“QS”标志,生产厂家为东亚椰子糖公司,经销商不能出示相关证明文件。依据《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规定,国家对直接关系人体健康的食品加工等重要产品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
糖果是第三批列入“QS”管理的食品之一,对检验合格的食品要加印(贴)市场准入标志———QS标志,没有加贴QS标志的食品不准进入市场销售。工作人员依法收缴了无“QS”标志的椰子糖4箱,案值2600多元,并对经销商进行立案查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