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规范双节期间市场价格 严打价格违法典型

   2010-09-09 4770
核心提示:讯 据国家发改委网站消息,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各地价格主管部门加强中秋、国庆期间市场价格监管,规范市场价格秩序。对性质恶劣的典型价格违法案

讯 据国家发改委网站消息,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各地价格主管部门加强中秋、国庆期间市场价格监管,规范市场价格秩序。对性质恶劣的典型价格违法案件,要严惩不贷。

据悉,通知要求,各地要加强对月饼生产销售各环节的监督检查,重点查处通过奢华包装、搭售,变相提高价格、牟取暴利的行为,以及生产成本或进货成本没有明显变化,大幅度提高销售价格、哄抬价格的行为。

加强对粮食、食用植物油、肉禽蛋菜奶等食品价格的监管,重点查处经营者利用节日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恶意囤积等手段哄抬价格的行为,以及短缺数量、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变相涨价行为。

大力整治交通和旅游价格秩序,加强对民航、铁路、公路、水路客运和城市公交、出租车等交通运输价格,以及与旅游相关的住宿、餐饮、购物、停车、景点门票等价格和收费的监督检查,坚决制止各种乱涨价、乱收费行为。

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社会影响大的价格违法典型案件,要公开曝光,以儆效尤。要畅通群众价格权益诉求渠道,安排专人值守“12358”价格举报电话,认真受理群众投诉举报,耐心解答群众咨询。

通知提出,各地要大力宣传政府在保障重要商品市场供应、维护正常市场价格秩序、妥善安排低收入群体生活方面的决心和措施,及时发布重要商品市场供求和价格信息,稳定市场预期。要大力宣传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引导生产经营者加强价格自律,诚信经营。

通知强调,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把加强节日市场价格监管作为当前管理通胀预期的一件大事来抓,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切实加强组织协调,确保责任到人,工作到位,全力保障节日市场价格基本稳定。要密切关注市场价格动态,加强对供求和价格变动情况的监测分析,一旦价格出现明显异常波动时,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报告,启动应急保障预案,配合有关部门通过组织调运、投放储备等政策措施,确保市场供应充足和价格稳定;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综合采取重点检查、市场巡查、介入调查等方式,严厉打击各种扰乱市场秩序的价格违法行为,维护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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