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饼税”早已开征缴纳者仅是少数

   2011-08-31 4400
核心提示:本报8月30日讯(记者 张珍)近日,有关“月饼税”的话题引起热议,不少人第一次了解到,原来单位“纯福利”的月饼,也要缴税,收入正好在临界点的职工,可能为一
本报8月30日讯(记者 张珍)近日,有关“月饼税”的话题引起热议,不少人第一次了解到,原来单位“纯福利”的月饼,也要缴税,收入正好在临界点的职工,可能为一盒数百元的月饼多交几十元的个税,对此,省地税局相关人士告诉记者,“月饼税”早已有之,而且不只是发月饼会征税,单位发放的任何福利都可能形成税收。

  省地税局有关税务专家告诉记者,事实上,所谓的“月饼税”早已开征,这在个人所得税法相关实施条例中有明确规定,之所以该税被持续关注,是因为个税免征额的调整让更多人开始关注自己的收入,同时,法律和情理发生冲突,工薪阶层在感情上一时难以接受。实际上,所谓“月饼税”并非只向月饼征收,企业以现金、实物、有价证券以及其他任何形式向员工发放福利,均需要按照相当的价值缴纳个人所得税。所得为实物的,应当按照取得实物的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无凭证的实物或者凭证上所注明价格偏低的,均应参照市场价格来核定应纳税所得额。

  不过,地税局相关人员也表示,缴纳“月饼税”的工薪阶层仅是少数。而且今年9月1日起,个税免征额将提高至3500元,山西工薪所得纳税人减少了六成多,112万人无需再缴个税。根据最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如果企业在8月31日以后给职工发放的“中秋福利+工资”价值总额在减去“三险一金”之后不到3500元,将被免除“月饼税”。若所发放月饼价格并不高,多数人并不需要缴税。 山西晚报
 
本文转载自网络,旨在传递更多的信息,所转载的文章仅为网友个人意见,不代表本网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文不构成任何建议,据此操作产生的相关后果由读者自行承担。
收藏 0打赏 0评论 0
更多>相关评论
暂时没有评论,来说点什么吧
更多>同类资讯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About Us  |  联系方式  |  用户协议  |  烘焙采购指南  |  版权声明与隐私说明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网站留言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违规举报
赣ICP备2022003352号-1赣公网安备361102020006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