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点2011食品安全新政

   2011-10-09 3220
核心提示:  俗话说:“早起开门七件事,柴米油盐酱醋茶”,然而近几年来,食品安全一直成为困扰民生的一个头疼问题。无论是三年前震惊中外的三聚氰胺奶粉案件,还是最近

  俗话说:“早起开门七件事,柴米油盐酱醋茶”,然而近几年来,食品安全一直成为困扰民生的一个头疼问题。无论是三年前震惊中外的三聚氰胺奶粉案件,还是最近公安部破获的特大地沟油案件,都深刻地牵动着老百姓的心。食品安全问题已不再是一个道德问题,而渐渐演化成社会问题和法律问题:由食品安全隐患引发的社会忧虑情绪正在蔓延,这对政府的执政能力提出了严峻的考验;相关法律法规的空白或不完善,似乎给犯罪分子提供了可趁之机。

  因此,对于食品安全问题,必须要从两方面抓起:一、必须尽快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让每一起食品安全问题都能有法可依;二、对于政府相关部门来说,必须要全面、严厉地做好监管措施,对食品安全犯罪行为决不姑息。“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邓小平同志的话放在食品安全监管上,照样适用。

  一、国办印发2011年食品安全工作安排

  国办印发的《2011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强调,要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要把乳制品、食用油、肉类、酒类、保健食品、食品添加剂等消费群体大、影响范围广、关系到老百姓每日每餐饮食的重点品种突出出来,优先保障重点品种的质量安全。要深入排查在饲料原料和产品中添加有毒有害物质及在畜禽饲养、贩运过程中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物的行为,加强乳制品、鲜肉和肉制品等的综合治理。要加大行政执法和责任追究力度,严禁以罚代刑。并对2011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做了五个方面的安排: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突出抓好重点品种综合治理;着力提升企业食品安全管理能力;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水平,提高食品安全应急能力;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充分发挥社会和媒体监督作用。

  二、九部门要求严打食品非法添加

  国务院食安办等九部门联合发布公告,要求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严格规范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使用。九部门要求,食品(含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必须诚信经营,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禁使用各类非法添加物,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及时排查、整改食品安全隐患,确保产品质量安全。九部门强调,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食品生产经营中使用食品添加剂以外的任何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严禁在农产品种植、养殖、加工、收购、运输中使用违禁药物或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对故意非法添加的,一律吊销相关证照,依法没收其非法所得,并对造成的危害进行赔偿,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文转载自网络,旨在传递更多的信息,所转载的文章仅为网友个人意见,不代表本网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文不构成任何建议,据此操作产生的相关后果由读者自行承担。
收藏 0打赏 0评论 0
更多>相关评论
暂时没有评论,来说点什么吧
更多>同类资讯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About Us  |  联系方式  |  用户协议  |  烘焙采购指南  |  版权声明与隐私说明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网站留言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违规举报
赣ICP备2022003352号-1赣公网安备361102020006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