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包店,你不能再次伤害消费者

   2014-03-22 1660
核心提示: “面包会有的,牛奶会有的”,“面包”不仅仅是面包,它常常是重要的象征意象。要让“每一个面包都香甜”可不容易,这次央视3·15晚会曝光了杭州广琪贸易有限

 “面包会有的,牛奶会有的”,“面包”不仅仅是面包,它常常是重要的象征意象。要让“每一个面包都香甜”可不容易,这次央视3·15晚会曝光了杭州广琪贸易有限公司的黑幕,这个“广琪”简直就是个“广欺”,通过包装作假,大量销售各种过期食品原料,其中包括过期发霉的面粉、过期两年的黄油等等,这让杭城多家知名面包房“中招”,用了过期货,损害了消费者。

  广琪的“过期门”,涉及杭城连锁烘焙企业门店330余家。丹比、可莎蜜儿、浮力森林、面包新语、九月生活等8家企业被监管部门约谈,其负责人都已表态,接受消费者退卡退券的要求。但事实上,有的面包企业尚未及时出台相关明细,消费者到一些门店无法退卡退券。

  目前看,商家的善后还没体现出足够的诚意;作为负责任的企业,迅速退卡退款、认真妥善处理,才有利于重塑品牌形象,“拖泥带水”对人对己都不好。企业需要知错即改、诚信守法,不能再次伤害消费者,弄一张“没有采购过期原料”的声明在门店里贴贴是没用的。假如做不到方便顺利地退卡退款,惹恼消费者,那可谓是“次生灾害”。商家应该迅速出台一揽子解决方案,干脆利落予以清退;原有的统统“清零”,一切重新开始,恐怕是唯一最佳选项。

  谋小而亏大,是许多鼠目寸光的企业的做法和结果。为小利而不惜违法甚至犯罪,绝不会是“今天很难过,明天更难过,后天很美好”,大抵是“前天很好过,昨天还好过,明天进去了”。

  从监管角度看,仅仅“约谈”是不够的;最重要的是从源头、到中间环节、到成品加工的末端,都要将过期原料的来龙去脉查个一清二楚,这样才能向消费者交待,为严惩作假提供证据。

  类似事件去年在台湾发生过。也因内部人士提供线索,台湾查处了“橄榄油掺假”事件—大统公司在橄榄油中,掺入低成本的葵花籽油等,大桶大桶地卖给顶新、味全等著名的食品加工企业;橄榄油“巧妙”地掺入其他油品,一般很难看出来,也吃不死人,下游的食品加工企业很容易“中招”。一向重视食品安全的台湾,对此是双管齐下的严惩:一求刑,二罚款。大统公司董事长高振利,被判刑16年,这“高振利”想“高高地振利”这下振不成了;而地方政府则开出高达18.5亿新台币(1元人民币约等于4.9元新台币)的裁处书,简直是罚得倾家荡产!用了掺假油的下游企业,也被课以巨额罚款。

  求刑与处罚,“两手抓、两手都要硬”。非如此,则难以保障“舌尖上的安全”。

 来源:浙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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