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蛋糕后身体不适 消费者获赔600元

   2009-04-05 2760
核心提示:吃下变质蛋糕半小时后,巴城市民刘先生突然感觉肚子疼痛难忍。3月29日,经巴州区消委会东城分会调解,出售蛋糕的糕点门市部一次性赔偿了刘先生600元。 3月26日晚
吃下变质蛋糕半小时后,巴城市民刘先生突然感觉肚子疼痛难忍。3月29日,经巴州区消委会东城分会调解,出售蛋糕的糕点门市部一次性赔偿了刘先生600元。
3月26日晚上9点,市民刘先生在巴城文庙街某糕点门市购买了一袋蛋糕。吃下蛋糕半小时后,刘先生突然肚子疼痛难忍,随后就开始拉肚子。因怀疑蛋糕是过期变质产品,刘先生找到经销商,要求其赔偿医药费等损失,因协商未果,刘先生投诉到巴州区消委会东城分会。
接到投诉后,消委会工作人员赶到现场进行了调查,经查,刘先生反映情况属实。经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协议:由经营者向刘先生赔偿600元医药费等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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